3月10日上午,手帕鞋厂管理处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管理处主任刘永青主持,管理处全体在岗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议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着重就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研讨。
魏美玲同志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是保障在法治轨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举措。
刘永青同志强调,要继续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点内容,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作为开展“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以提升管理处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预防黑恶犯罪的能力素养。
管理处还及时将学习内容发至工作群,要求干部职工进行自学并分享学习心得。